足协裁判评议:浙江与津门虎补时阶段弗兰克进球判罚正确

来源:微博

8月26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召开了本赛季第二十四期裁判评议工作,共评议了8个案例,涉及最近中超联赛和中乙联赛中球队的申诉。在这次会议中,评议组确认了2个案例存在漏判情况。

此次评议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,出席者包括中足联代表、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媒体和社会的足球监督员。评议过程采取集体讨论与个别表达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达成了一系列结论。

在讨论的判例中,尤其重要的是中超联赛第23轮的一个案例,涉及浙江俱乐部绿城对阵天津津门虎的比赛。比赛最后阶段的第90+5分钟,浙江队成功进球并被裁判判罚有效,然而天津津门虎对此提出了申诉,认为在进球过程中出现了犯规。天津队指出,在争抢球权时,浙江队的26号球员抬脚过高,导致了天津队员无法正常争抢球权,因而进球应被判为无效。

对于这一申诉,评议组经过讨论达成共识。组员们认为,两队在争抢球权时,由于球的高度,使用脚来争抢是合理的,而天津队员尝试用头部全力争抢未果。浙江队的26号球员在争抢中及时收脚,避免了与对方的接触,因此不构成犯规。因此,裁判对犯规的判断以及进球有效的判罚都是正确的,而VAR未介入的决定也是合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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